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北京南大电缆有限公司因电力电缆不合格被罚5000元

千龙网北京1月18日讯 近日,北京南大电缆有限公司因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被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顺)质监罚字〔2017〕84号)。

决定书显示,2017年11月30日,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京质监转字【2017】第(G17)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北京南大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抽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该批经检验不合格的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共生产615米,抽样基数615米,抽样数量40日。出厂价13元/米,成本价10元/米。剩余575米,没有销售。货值金额7995元,没有违法所得。

2018年1月10日,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向北京南大电缆有限公司送到了京(顺)质监罚告字[2017]8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北京南大电缆有限公司承认其违法事实,表明无陈述申辩。

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为,北京南大电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北京南大电缆有限公司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并给予没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575米,处该批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4500元。